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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份“预安销号”考核的通知
2019-04-24 16:26 | 编稿:郭劲松 

 

机关各部门、各教学院部、附属医院:

从即日起启动2019年4月份的“预安销号”考核工作,提交2019年4月工作完成情况,申报2019年5月工作计划。截止申报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24:00时。此次申报按《开云APP官网下载入口(中国)开云有限公司“预安销号”考核实施办法(2019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执行,请大家按流程及时完成申报工作:

1、 申报2019年4月工作项目完成情况。计划在4月底前完成的项目只能申报“完成”、“未完成”、“客观原因未完成”三种状态之一。请根据预期在4月30日前能完成情况,如实申报。完成的项目必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能证明项目完成的佐证材料,可以是活动照片、工作记录、成果文档等。客观原因未完成的项目,必须填写情况说明,并提供构成客观原因的佐证材料,如上级通知(截图、照片、文档)、批示等。未完成项目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。

2、 申报2019年5月份工作计划。每部门新申报项目数不超过6项。所申报的工作项目必须是整体性、可明确考核的工作。日常零星工作一般不作申报。所申报的每个工作计划项目要写实、写完整,一般是预期月底能完成或要求月底前完成的整体工作项目。使用“完成…”、“组织…”等有确定工作内容和结果状态的动宾词组描述,不要使用“启动”、“推进”等期限、目标不确定的动词,也不能仅有名词性描述。一事一项目,不能是一个工作项目的一部分,也不能一个项目包含两项以上独立的工作。

3、 部门完成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申报后,联络分管领导进行网上审核。领导审核不通过的,由领导驳回,部门修改申报后再提交。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了申报。截止4月26日12时,分管领导尚未网上审核的,由部门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表,找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,4月26日17时前交质管办(护理楼1017室)。

4、 申报截止后,质管办进行初步审定,然后报校领导、党委会审定。审定结果在OA发布,并同时更新到“预安销号”管理系统,请各部门及时查阅掌握最终计划申报和完成情况考核结果。

 

请登录“质量与效能管理信息系统”完成申报工作,网址:

校内:http://192.168.0.28/QualityCtrl/Default.aspx

校外:http://211.138.232.6/QualityCtrl/Default.aspx

质管办

2019.4.20